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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琼瑶:文艺创作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记者媒体

时间:2015-12-24   出处:凤凰资讯  作者:  点击:343 次
据新华社北京/台北12月18日电 记者18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台湾著名作家、编剧琼瑶诉大陆导演、编剧于正侵犯著作权一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其后,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琼瑶。她在受访中畅谈维权心路历程,并对知识产权保护、编剧中心制发展等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问:对法院的二审判决如何看待?

琼瑶:等待的过程对我而言是漫长而煎熬的,但我始终抱定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法律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获知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心情十分激动。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尊重。

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139名编剧对您进行了声援,是吗?

琼瑶:这场官司,我本以为我会像堂吉诃德一样傻气而孤独。没想到,这139位编剧居然“联署”支持我!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湿了眼眶。我相信,他们在更深层次是在支持一个干净的、没有抄袭剽窃的编剧环境,用声明中的原话是“在维护编剧职业尊严”。

问:通过这次的维权,您有何感悟?

琼瑶:文艺作品本身是一种全新的创造,是创新的体现。一部好作品凝聚的可能是一位编剧的青春、经历、激情、热忱和才华,背后是多少年的积累和不间断的学习。好的文艺作品一旦出现,可能会影响几代人,甚至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因此,对于原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尊重。

近些年来,大陆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人欣喜。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维权之路仍然相对比较艰难。如果可以,我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途径去解决或帮助协调解决侵权事宜,而不仅仅只靠编剧一人之力。

问:近年来,大陆的影视剧事业发展迅速,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琼瑶:近年来,大陆影视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艺术作品和文艺人才,这些都为编剧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隐忧。比如说编剧行业的两极分化问题,年轻的编剧待遇和收入相对较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再比如就是原创的优秀作品相对较少,一些商业机构和个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缺乏了对作品质量的把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更多地反思,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取得更多的进步。

问:如今,两岸在影视剧制作上合作频繁,您对两岸合作及两岸题材作品的合作有何建议?

琼瑶:我到大陆拍戏已有26年时间,对两岸的影视合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未来,两岸的艺术精英们可以在很多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和交流,比如古装戏。两岸有共同的历史文化渊源,作品拍摄出来更容易产生共鸣。

谈到建议,我想对于古装剧的拍摄方面,可否减少一些严格的考据?比如外国的影视作品,可以说“从前有一个国王……”,然后展开戏剧,至于是什么国王、哪一国的国王以及哪一个年代的国王,不会去深究。我们现在写古装戏要考据朝代、考据帝王,还要考据官位币制,最后卡在“篡改历史”的顾虑下,可能就被制作公司放弃了。最近,终于看到一部“架空时代”的古装戏《琅琊榜》上了卫视黄金档,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问:近年来,大陆影视创作在探索“编剧中心制”,您作为较早尝试这一模式的编剧之一,怎样看待这种模式?

琼瑶:我开始编剧比较早,那时还没有“编剧中心制”这种名词,反正是编剧就要负责整个剧本的撰写和完成,我就这样一路走来。到了今天,我编写的剧本依旧不喜欢被别人改动。如果现场出了问题,我会立刻改剧本来配合。因为剧本前后有承接、有呼应,如果换作别人改,很可能改出不通的地方来。

我认为最好的编剧是导演和编剧合二为一。这样写剧本时,画面已经在导演脑子里,这部戏要达到理想就会容易很多。当然,这样编导合一的人才实在不多。那么,编剧最理想的模式,就是导演和编剧密切合作,写一集就讨论一下,戏剧是集体艺术,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虽然我是编剧中心制的创作模式,但我并不“专制”。只要修改意见能够说服我,让我觉得比自己的东西好,我会欣然接受,立即改写。不过,这种编剧方式很缓慢,我的每部戏剧,从编剧到拍摄完成上映,大约要两年时间。以现在快餐经济效益论,可能并不合算。但从创作精品的角度而言,我认为这一切都很值得。

问:对于此次侵权的赔偿金,您将如何处理?

琼瑶:扣除诉讼成本之后,这些侵权赔偿金我将如数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我知道大陆很多偏远地区缺乏师资。“希望小学”已经盖了很多,老师却因为地处偏远、薪资不够而放弃。我也希望能够资助大学生原创剧本,培养原创人才。所以我想如果我能获得赔偿,我就用在教育上,把这笔赔偿用于推动教育的公益事业上,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对教育的关注。那么,这笔赔偿对我而言,才有实质的意义。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