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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动态

孔祥俊:总有一些东西会让人感动和坚守 | 在凯原法学院2019年秋季毕业典礼上的致辞学界动态

时间:2019-07-07   出处:中国法律评论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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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俊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


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父母,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


又是一年毕业季,今天是告别与开始的日子。我与在座许多同学是同时进入交大凯原法学院的,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是三年。这三年我与你们一块成长,看到你们圆满完成学业踌躇满志的样子,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在此,首先向你们表达诚挚的祝贺!


毕业季是畅想未来的日子。同学们学有所成,正在怀揣梦想,赶赴人生的考场,接受事业和生活的洗礼。在送别之际,毕业致辞总归要送上殷切的寄语和祝福。我资质愚钝,还没学会那种既煽情又文绉绉的学院派致辞体,遂不揣浅陋,就个人法律生涯中的一些感动和坚守,与同学们分享和共勉。


法律人要有情怀。情怀当然包括家国情怀和职业情怀


情怀代表了格局、境界、志向和追求。比如,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长阿哈隆·巴拉克是一位格局高远、功绩卓著、理论精深和著作等身的大法官,他对法官角色的诠释见解独到和意境深远。


2002年我曾率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参加以色列最高法院在耶路撒冷举办的“司法培训国际论坛”,聆听了巴拉克院长发表的“民主社会中的裁判”主题演讲,当时顿觉耳目一新和颇有触动。回国后我将这篇激情四射的演讲译成中文,以“法官的角色”为题发表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法律适用》的扉页,触动和共鸣了不少法官的情怀。


巴拉克在后来出版的《民主国家的法官》一书中,系统诠释了法官的角色和情怀。其中,有如下一段话至今仍令我深深感动:


“裁判不仅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并不包括追求物质财富或名声,而是建立在精神财富之上,包括客观与公正地追求真理。裁判不是命令而是理性;不是掌控而是谦逊;不是力量而是慈悲;不是财富而是名誉;不是努力取悦所有人,而是坚持价值和原则;不是向利益集团投降或妥协,而是坚决维护法律;不是根据一时的兴致而是根据根深蒂固的信念与基本价值坚定地作出判决。”(毕洪海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105页。)


此处几个“不是”“而是”的排比,生动鲜活地勾勒了法官的职业情怀、境界、定位和追求,也是一种令人悠然神往的职业精神和司法姿态。司法和法官的确需要独特的情怀、境界和坚守,摒弃功利、鄙俗和迎合。比如,公权力意味着支配和掌控,权力和有权力者容易滋生傲慢。例如,裁判文书本应更注重持之有据和言之成理,更注重苦口婆心地讲理,但有些裁判文书却动辄使用“毋庸置疑”“理所当然”“不言自明”“显而易见”之类的空洞而无实质性理由支撑的措辞,以回避或者掩盖实质性说理,看似铿锵有力和义正辞严,实则通篇充斥权力的霸气和傲慢。


在本该循循善诱辨法析理的司法场域,尤其是一些新难案件和争议性较大案件的裁判,为什么不能进行更为耐心细致的说理?法官在裁判中应该展现理性、谦逊、慈悲、坚守和维护。


习近平同志说过,“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明‘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当然,同学们去做法官的并不多,但你们都是法律人,不论从事哪一种职业,都应有理性、谦逊、慈悲等姿态、情怀、境界和坚守,勇于追求真理,摒除傲慢和偏见。行使公权力者尤应谨记。


法律人始终要以公平正义为终极关怀


著名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决不妥协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罗尔斯关于正义价值的掷地有声的宣示,读起来使人荡气回肠。法律职业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事业,法律人以践行公平正义为天职。公平正义作为一种至高的价值和目标,虽崇高而并非不可高攀,虽抽象而并非不具体鲜活。


公平正义需要法律人信守,也能够切实可行地信守。诚如卡多佐所说:“这些术语看起来普遍抽象,高高在上,漠视现实,无法引起法律探索者的兴趣。但相信我,事实并非如此。正是这些普遍性和抽象性,指导法律思维,左右法官意志,在平衡产生动摇时决定疑难案件的结果……实际却是最终的裁决者。”


源于任何社会都有公平正义的共识,都会有逼人的正义感,并且有能够据以判断公平正义为何物的具体场景,公平正义随时都可以化身为确切含义和具体标准。因而公平正义既是一种终极价值,又是一种随时可以操作的最终判断标准。比如说,你们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不尽相同。


书本上的法律通常是僵硬线性的条条框框,但现实中的法律却是丰富多变的,否则不能适应纷繁复杂的调整需求;原以为法律条文的含义都是明确确定的,通过文义解释就可以探求法律含义,但现实中法律常常歧义横生,需要通过其他路径释澄清含义,甚至需要去填补法律漏洞和空白;原以为法律是一个封闭和自洽的体系,但现实中却需要始终保持开放性,确保法律适用的与时俱进;原以为法律的适用更多是逻辑和技巧,但现实中却是满满的经验和价值。


无怪乎霍姆斯指出,“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一个时代为人们感受到的需求、主流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无论是公开的还是下意识的,甚至是法官与同胞们共有的偏见,在决定赖以治理人们的规则方面的作用都比三段论推理大得多”。


法律有如此之多的面向,甚至看起来还有些表里不一、动静不定和不可捉摸,根本目的是更好实现公平正义。因此,不论逻辑上如何完美无缺,不论说理上如何头头是道,如果与公平正义相违背,则必然本末倒置。


尤其是,法律不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公平正义是法律是否妥当的最终检验器;逼人的正义感必然对行为和结果产生约束,随时提醒对于正义要有敬畏之心;任何行动和裁判从来都需要避免荒谬的结果,都要符合生活经验,荒谬的裁判或者行动必然有悖正义;正义是一种本体价值,需要通过技巧来实现,但不能以技巧障蔽、替代和玩弄价值;公共利益体现更高的正义,固然有其优位性,但公共利益不能任意扩展,更不能假公共利益之名不适当压缩私权空间和侵害私权。


同学们,殷切期望公平正义始终伴随你们的人生航程,始终能够作为你们坚守的信条和行动的指路明灯。


法律人要有理想而不能理想化


世事吊诡,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人们总想追求完美,但世界并不完美。人生需要理想,但不能处处理想化;总会认清生活真相的善恶美丑和鱼龙混杂,但希望认清真相后仍不愤世嫉俗,而仍能够积极向上。比如,我在做法官时深深感到,裁判不能理想化和完美化,但又要尽可能追求理想和完美。世界是不完美的,如果理想化地适用法律,往往会脱离实际,甚至产生荒谬的结果。


即使需要将现实按照理想状态推动和塑造,也要注意循序渐进和因势利导,而不能简单地不加区别地一步到位。如卡多佐所说:“我们前进的路程,既非一条直线,也非一条曲线。它是一系列的圆点与短线。通过一系列介于极端之间的妥协,……进步取得了一次次的飞跃。”


时代总要进步和发展,你们无论处在什么岗位上,都要为美好理想而奋斗。即便通往美好理想的道路曲曲折折,也不要望而却步和随波逐流,还是要通过迂回的方式实现理想,最终为社会的美好发展添砖加瓦。


法律人要顺应而不盲从时代


文明的进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可能阻挡文明的进程。否则,只能是“唐吉可德”式的处处碰壁甚至头破血流。


如卡多佐所说:


“法官只要想到文明是特定地域或特定时代的,就会明白:他无力去确定阻碍文明进程的规则。个人的偏好必须屈从于不可抗拒的社会大趋势。”但是,“法官即使无法阻止文明的进程,有时却可以减缓一下前进的速度,减少其中的残酷性。”“我们法官的功能不在于改变文明的进程,而在于规范它,使之有序化。生活之书在发展变化,明天展示在我们面前的价值可能与今天的价值截然不同。”“法律不会禁止建造摩天大厦,却可以要求增添安全设施,以减少重大人员伤亡。法律不会禁止铁路运行,却可以要求设置信号和巡逻人员,在铁路与公路的交叉口增高或降低路基。法律甚至可以有效地协调经济价值与美学价值。它不会强制土地所有人放弃有效使用土地的任何一种方式,但是在某些地方,是否应当限制不雅观的建筑,至少是一个公开讨论的问题。‘在武力面前,法律是沉默的。’法院签发的令状无法平息武装冲突,却可以制止骚乱、纷争、野蛮行径以及有损人格的职业拳击赛。”([美]本杰明·N·卡多佐著:《法律的成长法律科学的悖论》,董炯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我们都是时代之子,在安身立命时必须顺应时代,不可能逆时代潮流而动。“时来天地皆同力,运气英雄不自由”。“君子得其时而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但是,个人虽然在时代大势面前微不足道,但并不是无所作为,恰恰仍需要积极作为。个人的力量虽然微乎其微,但千万个个人就可以汇成强大的力量洪流。


我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始终信守这种观念。


比如,在处理拆迁案件时,虽然司法不能与汹汹拆迁大势相抗衡,但可以尽量减轻拆迁的严酷性,为被拆迁人争取更好的补偿安置条件。在网络盗版普遍严重中的时代,虽然不能立竿见影通过个案裁判全面阻止盗版侵权,但却通过一个个裁判的累积,毕竟可以使侵权者有所忌惮,并提升从业者和公众的版权意识,经过日积月累和持之以恒,终于使尊重版权逐渐蔚然成风。


顺应而不盲从时代,可以是志恢弘而道中庸,可以是长风破浪时的直挂云帆,春风得意时的兼济天下,杜鹃啼血后的春风换回,千磨万击后的坚忍不拔,无以战天斗地时的和风细雨;可以是众人踯躅时的笃定前行,满地都是六便士时的抬头看月,世风污浊时的独善其身,满世界都在误解时的释然坚守,桃红柳绿之际的抵住诱惑,历尽沧桑后的风轻云淡。


希望同学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能够既看清、顺应而不盲从时代,积极做时代向好的改造者和改良者;积极做时代的参与者和弄潮儿,而不做盲从者和旁观者,为推动时代的进步尽心竭力。


毕业致辞既可以例行公事和应付了事,也可以郑重其事。我显然选择了后者。当然,毕竟我才疏学浅,希望我的认真做事没有使事情变得更糟。最后,祝同学们事业有成,鹏程万里!


2019年7月3日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