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来稿选登

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来稿选登

时间:2017-07-28   出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点击:

      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依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让全区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乡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讲会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多,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司法局明确法律服务功能定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托林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和“12348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资源,建立“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以“三级平台”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全区以建立城乡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办理辖区内的法律咨询、公证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等业务;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点”收集、反馈辖区内群众的法律需求,畅通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的渠道。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建立服务机制和执业纪律,以规范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日前在林区宋洛乡宋洛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揭牌仪式上,湖北黄士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士功对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五大体系”的建立和相应职能进行了介绍,并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此举是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整体推进的又一重大实践。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凌云在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便民服务窗口,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律师、公证员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神农架经济建设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