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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国家版权局支持媒体反网络转载侵权行政执法

时间:2015-06-03   出处:南方都市报(深圳)-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点击:
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为“行业惯例”,实际上这种行业惯例是处于违法状态的。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维权主要靠自己。我们注意到,目前已有包括南都在内的众多媒体响应《通知》,发布反侵权公告,向网络转载侵权说“不”。对此,我们表示支持和鼓励。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


继国家版权局4月下发《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后,南方都市报随即响应国家版权局《通知》要求,公布《南方都市报版权声明》,亮明对原创内容转载使用欢迎合作、有偿使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并在近日发布的《南方都市报社发布反侵权公告(第一号)》中,对5月10日—17日“凤凰新闻”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涉嫌侵权的行为予以谴责。


5月29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接受南都专访表示,我们注意到,目前已有包括南都在内的众多媒体响应《通知》,发布反侵权公告,向网络转载侵权说“不”。对此,我们表示支持和鼓励。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规范网络转载的监管力度,并将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即将启动的“剑网2015”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重拳查处一批网络转载的侵权案件。


A


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行业惯例”


南都:今年4月《通知》下发以来,政策落地效果怎么样?


段玉萍:国家版权局4月17日下发《通知》,在4月22日召开的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座谈会上,南方报业集团等90余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单位参加会议,响应《通知》要求分别签订版权合作协议。其后,很多传统媒体也发布版权声明,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监管工作。


南都:你认为《通知》带来的最大影响是什么?


段玉萍:未经许可的网络转载,一度成为“行业惯例”,实际上这种行业惯例是处于违法状态的。国家版权局下发《通知》,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重申网络转载的基本版权规则,明确法律责任界限,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意识,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通知》明确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少数例外情形外,任何包含了独创性劳动的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均要遵循“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这一原则在网络转载中应该得到足够重视和充分体现。


B


推动建立适合互联网特征的授权机制


南都:对这种“行业惯例”,国家版权局作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相关措施?


段玉萍:未经授权的网络转载一直是国家版权局关注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在2014年,“剑网2014”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要任务,一方面,打击未经许可通过网络转载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机制,引导各方就依法依规进行网络转载开展合作。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就北京“一点资讯”非法转载作品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推动“今日头条”网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并与传统媒体开展全面版权合作。在国家版权局的倡导和规范下,网络转载秩序有了明显改观。


6月上旬,我们将联同相关部门启动“剑网2015”专项行动,继续把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重点还在查办案件,依法严打重罚,进一步加大对未经许可网络转载行为的规范力度,对一些典型的网络转载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曝光。


南都:从监管角度来说,治理网络转载侵权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段玉萍:法律已经很明确地规定网络媒体转载要经过权利人的授权,最大的挑战还是来自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使用的是海量信息,传播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权利人也非常多,这种传播方式,不仅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版权保护带来挑战,也给版权部门的监管带来挑战。


南都:怎样破解这一监管难题?

段玉萍:一方面是需要传统媒体加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权,网络媒体加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权利;另一方面,要从授权模式上进行探索和突破,推动建立适合互联网特征的授权机制,促进网络海量作品的授权与使用。


南都:如何实现这样的突破?


段玉萍:现在的网络转载授权模式,基本都是点对点、一对一地授权,远不能满足网络传播海量信息、涉及大量权利人的需求。实践中,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也都呼吁通过集体授权的模式,在众多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搭建一个桥梁:传统媒体将版权交由集体管理组织行使,使用者再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批量授权,这种模式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


C


“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


南都:传统媒体遇到网络转载侵权,普遍觉得维权比较难。目前传统媒体有哪些维权渠道?


段玉萍:传统媒体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在已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严重侵权、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传统媒体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如为了一篇文章的转载提起民事起诉,诉讼周期长,诉讼费也很高,即便打赢了官司,所获得的民事赔偿也不高。


南都:怎样让维权更便利些?


段玉萍:民事诉讼的周期较长、成本较高,而通过协商和行政投诉的方式相对更快捷一些。《通知》也提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要加强内部版权机制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对纠纷及时进行处理等。同时,版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南都:对于更好地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你有什么建议?

段玉萍:传统媒体要勇于维权,维权主要靠自己。目前,对加强版权保护,传统媒体呼吁的多,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少。建议传统媒体首先要建立健全内部的版权管理制度,加大维权力度,坚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在这个基础上,要加强与新媒体的合作,探索新的技术手段和商业模式。对新媒体而言,要针对互联网传播的特点,积极处理投诉,建立快速处理机制;同时,探索符合网络使用需求和传播规律的授权模式。(程姝雯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